神经性贪食及暴食障碍比较

神经性贪食

A. 反复发作的暴食。暴食发作以下列 2 项为特征:1.在固定的时间内进食(例如,在任何 2 小时内),食物量大于大多数人在相似时间段内和相似场合下的进食量。2.发作时感到无法控制进食(例如,感觉不能停止进食或控制进食品种或进食数量)。

B. 反复出现不适当的代偿性为以预防体重增加,如自我引吐,滥用泻药,利尿剂或其他药物,禁食,或过度锻炼。

C. 暴食和不适当的代偿行为同时出现,在 3 个月内平均每周至少 1 次。
D. 自我评价过度地受身体的体型或体重影响。
E.该障碍并非仅仅出现在神经性厌食的发作期。
标注如果是:
部分缓解:在先前符合神经性贪食的全部诊断标准之后,持续一段时间符合部分的诊断标准。
完全缓解:在先前符合神经性贪食的全部诊断标准之后,持续一段时间不符合任何诊断标准。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的最低水平基于不适当的代偿行为的频率(参见如下),严重程度的水平可以增加到反映其他症状和功能障碍的程度。
轻度:每周平均有 1—3 次不适当的代偿性为的发作。
中度:每周平均有 4—7 次不适当的代偿性为的发作。
重度:每周平均有 8—13 次不适当的代偿性为的发作。
极重度:每周平均有 14 次或更多不适当的代偿性为的发作。
暴食障碍
A. 反复发作的暴食。暴食发作以下列 2 项为特征:
1.在一段固定的时间内进食(例如,在任何 2 小时内),食物量大于大多数人在相似时间段内和相似场合下的进食量。
2.发作时感到无法控制进食(例如,感觉不能停止进食或控制进食品种或进食数量)。
B. 暴食发作与下列 3 项(或更多)有关:
1.进食比正常情况快得多。
2.进食知道感到不舒服的饱腹感。
3.在没有感到身体饥饿时进食大量食物。
4.因进食过多感到尴尬而单独进食。
5.进食之后感到厌恶自己、抑郁或非常内疚。
C. 对暴食感到显著的痛苦。
D. 在 3 个月内平均每周至少出现 1 次暴食。
E.暴食与神经性贪食中反复出现的代偿性为无关,也并非仅仅出现在神经性贪食或神经性厌食的病程中。
标注如果是:
部分缓解:在先前符合暴食障碍的全部诊断标准之后,在持续的一段时间内,暴食出现的平均频率少于每周 1 次。完全缓解:在先前符合暴食障碍的全部诊断标准之后,持续一段时间内不符合任何诊断标准。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的最低水平基于暴食障碍的发作频率(参见如下),严重程度的水平可以增加到反映其他症状和功能障碍的程度。
轻度:每周平均有 1—3 次暴食发作。
中度:每周平均有 4—7 次暴食发作。
重度:每周平均有 8—13 次暴食发作。
极重度:每周平均有 14 次或更多暴食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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