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连续任职3届?美国总统连任规则与历史
美国总统连任规则与历史
美国总统连任规则的演变
最初宪法规定
1787 年美国宪法最初文本规定总统任期为四年,四年届满重新改选,但对总统的连任届数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
形成两届为限惯例
美国第一位总统乔治·华盛顿,从 1789 年 4 月 30 日上任,至 1797 年 3 月 4 日任满二届后拒绝担任第三届总统,从此开创了美国总统任期以两届为限的惯例。此后 30 位美国总统都遵循了这一惯例,像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等 6 位总统都是在任满两届后离职。
规则改变
富兰克林·罗斯福打破了这一惯例,他于 1932 年当选总统,分别在 1936 年、1940 年、1944 年连选连任,在位时间长达 12 年另 1 个月。1946 年中期选举,共和党在国会中占据多数后,提出了限制总统连任届数的宪法修正案。1951 年 2 月生效的美国宪法第 22 条修正案规定: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两年以上,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一次以上。该修正案对总统任期做出了三种限制:一是担任总统不得超过两届,即八年;二是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两年以上,不得再当选担任总统一届以上,任期在 8 年以下、6 年以上;三是担任总统未满两年,可以再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两届,即总任期在 10 年以下、8 年以上。
突破惯例连任三届及以上的总统
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他能多次连任有以下原因:
宪法未明文限制
美国宪法没有对总统连任第二次、第三次做出明文限制,华盛顿定下的只能连任一次总统的政治规矩只适合平时,当美国碰到重大政治事件,如参加世界级的重大战争或国际局势威胁到美国的核心利益时,总统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参选谋求连任,这为罗斯福多次连任埋下了伏笔。
新政贡献
上世纪 20 年代,一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影响到美国,股票价格下跌,众多银行和企业倒闭。1932 年罗斯福当选总统后,采取以工代赈、颁布《全国工业复兴法》、整顿银行金融业、加强失业保险等强有力的措施,将美国从经济危机的泥潭里迅速拉出。由于他在拯救经济危机的行动中表现比胡佛总统出色很多,在 1936 年的总统大选中,罗斯福第一次获得连任。
二战局势需要
1940 年,罗斯福第二个总统任期到头。在亚洲战场,日军很有可能南下太平洋挑战美国,德日法西斯的对外扩张威胁美国的直接利益。此时罗斯福已当了 8 年总统,在外交和国际事务方面经验丰富,为了让美国应对可能爆发的全面世界大战,保证美国内外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美国民众在 1940 年的总统大选中将更多的选票投给了罗斯福,他以 55%的得票率第二次连任美国总统。此后,他以二战美国战时总指挥的声誉,在 1944 年再次赢得连任。
一般情况下的连任情况
在罗斯福打破惯例之前和之后,大部分美国总统遵循两届为限的规则。在华盛顿开创惯例后到罗斯福之前的 30 位总统都未连续任职超过两届;1951 年宪法修正案生效后,如美国第 34 位总统德怀特·艾森豪威尔于 1961 年任满二届后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