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下来不服怎么办
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法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1. 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 法律途径
如果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自己对认定书的异议,并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尽力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比例。
3. 信访程序
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
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需要注意的是,提出复核申请和向法院提起诉讼都有时间限制,通常是收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
- 书面申请:所有的申请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保申请内容完整、清晰。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可以通过上述方法进行处理。但请注意,这些方法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在收到认定书后应及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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