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在外地怎么报销
一、农村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的一般流程
- 备案环节
- 如果是异地住院就医,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申请备案,批准后才可以报销,否则参合地可能不给报销。可以在异地生病住院后的三日内拨打老家新农合的电话进行咨询并登记备案,也可以在出院前进行登记备案;还可以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或者住院时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
- 患者本人或者家属也可携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明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诊备案手续,部分地区也支持电话办理备案手续。
- 就医环节
- 若是就诊医院已经开通即时结报,患者入院时出示医疗本、身份证、以及在当地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如果需要),就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若就诊医院未开通即时结报,则需要患者回当地报销。这种情况下患者需要携带在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在医院住院,并加盖医院公章。
- 报销材料准备环节
- 参保地批准后,要带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或证、卡)、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等材料。
- 如果是从新农合参保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的,走之前必须要办理转院手续然后才可以到外地进行治疗,出院后携带病历复印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汇总和明细、在医院住院的收费票据、患者的身份证、出院的证明、外出务工证明、合作医疗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 报销环节
- 若就医地与参保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办理好异地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
- 如果没有联网结算,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需由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满足新农合异地报销规定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如患者本人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明、住院结算单、转诊备案手续、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等)到参保地的新农合经办网点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可以提前咨询新农合工作人员。
二、特殊情况说明
- 报销比例
- 一般农村合作医疗跨省报销比例在30% - 40%左右。不同省份报销比例会有所差异,例如安徽省,跨省进行报销的时候,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10%;在省外的医院进行治疗,起付线按照档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报销比例为55%,若是没有经过允许自己跑外省进行治疗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
- 在异地就医时,因不是在定点医院治疗,所以报销比例要比在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低,具体比例根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 急诊就医
- 临时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参保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外出期间发生急诊就医,必须到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委托他人报销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并且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仍按照参保地的医保规定执行。有关医疗服务设施、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等,按照本地医保报销比例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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