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证明去哪里办理?办理未就业证明的地点和流程
一、办理地点
(一)社区居委会、学校或单位
- 各类人员可先到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学校或单位获取领取未就业证明的证明文件。比如在职人员失业后,可能需要先到原单位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
(二)街道办证大厅
- 在获得社区居委会、学校或单位的证明后,需前往街道办证大厅一楼,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后,办理《未就业证》。
(三)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各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各区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或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等也可办理未就业证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市外户籍人员还需出示《居住证》。
(四)档案保存地
- 档案在哪里保存,就去哪里开具未就业证明,可以按照落户官网给出的标准模板开具,也可以按照当地存放机构的模板开具,重要证明中包含类似“经查阅,档案中无工作记录证明”的文字即可。
(五)人才市场
- 可到档案所在的人才市场办理,把所有的缴费纪录交到人才市场,如果档案内容不齐,按人才市场要求补齐,由人才市场开具证明。
二、办理流程
(一)一般流程
- 提出申请
- 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向户籍地居委会提交并填写申请材料(一般要求本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办理,若本人不能到场,可以写委托书,本人在委托书上签字,将委托书邮寄到家里,让家人带着双方的证件、委托书去办理)。
- 调查核实
- 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或者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 出具证明
- 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如人才市场等)在核实情况后出具《未就业证明》。
(二)特殊情况流程
- 未就业证年审
- 如果未就业证需要进行年审,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及原《未就业证》到街道办证大厅进行年审。
- 未就业证迁移街道
- 需先到原所属区街办理未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到新街道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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