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是根据最新的法律知识整理的所需证件清单:

1. 身份证

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2. 户口本

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与身份证一致,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本人页和户口簿首页加盖有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以使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3. 结婚证

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4. 离婚协议书

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以上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主要证件。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民政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本篇文章所含信息均从网络公开资源搜集整理,旨在为读者提供参考。尽管我们在编辑过程中力求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但无法对所有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及全面性做出绝对保证。读者在阅读和使用这些信息时,应自行评估其适用性,并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本网站/作者不对因信息使用不当或误解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阅读全文